招聘100人51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6年第一批自主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风景秀丽的邕江之滨、相思湖畔,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致力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职业教育师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10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职称、政治面貌、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能胜任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1月9日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9日以后出生,“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月9日以后出生,按发布公告时间修改)。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一致。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2)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国家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