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平果市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会化工作者1名,选派到平果市内各基层工会,包含:乡镇工会联合会、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工业区工会等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报考人员需服从工作安排。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共党员;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持有初级会计以上资格证书;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按照《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广西工会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桂工办〔2016〕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合同,单位代扣代缴五险一金(注:住房公积金正式聘用满一年后即可享受),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