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2个岗位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合山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以及《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山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9人。
(二)岗位设置:
1.岗位一:勤务岗位辅警7人(男);
2.岗位二:勤务岗位辅警2人(男,计算机应用类、汉语言文学类及新闻学类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依据、招聘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合山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服从工作安排;
4.户籍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应聘岗位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知识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应用及使用。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既往病史;矫正视力4.8以上。
(四)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8.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受到处罚、有较为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
11.在校就读学生的;
12.曾经在合山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13.被公安机关辞退、不予续签等方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或曾参加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微信预报名,统一安排时间现场报名并审核个人相关资料。
(三)由合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聘辅警有关规定,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上述原件复印件各1份),查询打印学信网学历证明1份,近期个人征信证明(手机银行APP申请或持身份证到银行营业厅打印)和近期1寸和2寸彩色免冠照片各2张,到合山市公安局辅警办公室(合山市人民中路8号)填写《合山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6年1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成绩:1.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2.应聘特殊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相关岗位笔试和测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的基本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考核
参加体能考核的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考核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见附表)
1.男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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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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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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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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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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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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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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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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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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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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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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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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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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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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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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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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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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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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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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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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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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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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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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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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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参加体能考核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考核;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考核的,应当放弃参加,参加体能考核考生需签订《合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体能考核安全承诺书 》。体能考核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考核三项均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体能考核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考核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考核次数均为1次。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体能成绩合格的考生;
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体能考核和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面试和体能考核成绩都合格的人数达不到招聘的人数,则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按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考单位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以及主要经历、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招聘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和体能考核分数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体能、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合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由合山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合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
1.按照合山市人民政府核定的辅警层级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勤务辅警基础工资3250元/月;文职辅警基础工资3000元/月;工作满六个月经评定层级后按相应层级工资发放;加班费300元/月、业绩300元/月(年终统一发放)。
2.个人部分“三险一金”从每月工资中扣除代缴存,单位部分“四险一金”由市财政承担。
3.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年度体检(工作满一年以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岗位能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聘用期间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即视同承诺已知悉本公告的所有事项。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体能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须按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应考各项准备工作。考生在笔试、体能、面试、体检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凡被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的,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聘用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合山市公安局辅警岗位资格。
九、强化纪律监督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合山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联系单位:合山市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阳警官、蒙警官,联系电话:0772-8916999。招聘咨询电话:13978219599(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