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2个岗位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合山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以及《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山市公安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数:9人。
(二)岗位设置:
1.岗位一:勤务岗位辅警7人(男);
2.岗位二:勤务岗位辅警2人(男,计算机应用类、汉语言文学类及新闻学类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依据、招聘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合山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正义感,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服从工作安排;
4.户籍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