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23人715个岗位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313号)、《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来宾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5个岗位92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18-43周岁的,为1982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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