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82人1580个岗位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3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玉林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672家事业单位1580个岗位计划招聘218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部分岗位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且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特殊岗位学历条件可以放宽,并在招聘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取得的职称属于“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须在对应的使用范围内报考。具体详见《玉林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报考者须为在玉林市辖区内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