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59人674个岗位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3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59人(其中:市直516人、海城区116人、银海区82人、铁山港区54人、合浦县29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年龄要求一般为18-38周岁(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报考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25周岁(2000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粤剧文武生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1995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岗位在计划表已明确,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1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可放宽到50周岁(1975年1月27日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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