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3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来宾市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来宾市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来宾市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公开选调职位计划表》,见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来宾市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来宾市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来宾市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中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管理范围、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经批准执行过渡期政策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自治区和来宾市直属机关(单位)设在县(市、区)以下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且应当符合《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规定(修订)》规定条件。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