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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2026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6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91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09:00-2026/7/31 18:00

为充实和优化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91名(具体要求以附件1《职位计划表》为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大专学历的人员仅限广西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且不受户籍限制,但入职后在首次合同期到期前未将学历提升至大专或以上学历,将解除合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3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全日制在校生;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曾参加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进入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6年7月14日起,可通过“桂林人才网”、“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或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等方式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9:00至2026年7月3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https://fjgl.gat.gxzf.gov.cn:9099/)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选择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在面试环节前进行,具体以发布的通知为准。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请提供详细版,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在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2。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三项通过两项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入职试用期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体能考试三项全部合格方可正式聘用。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发布。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七)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在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发布。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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