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备案员额制-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5人4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0 -2026/8/10 18:0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十四五”期间广西成立的第一所公办高职学院、全国第一所由市场监管部门兴办的高职学院,以服务市场监管和质量教育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12号,是服务广西,面向东盟,集“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高等职业学校、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文化交流中心。学校环境优雅、生活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人文氛围浓郁。目前学校突出依托市场监管行业背景特色,以工科为主,工管结合,开设工业互联网应用、采购与供应管理、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食品质量与安全、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质量管理与认证等18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5名,其中,事业编制10名,教职人员控制数55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详见附件《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的,则为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3周岁及以下的,则为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的,则为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已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

(八)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一)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zlgc.edu.cn/)发布。

(二)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面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zlgc.edu.cn/)发布。

(三)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xzlgc.edu.cn/)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非工作日不受理报名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学校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平台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gkzp.gxzlgc.edu.cn/)。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凡未按要求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除了基本信息填报,其余信息特别说明:

①须上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所附二维码须在有效期内)。

⑤如报考岗位有职称、工作年限、政治面貌等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职称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纪律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5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收费标准按财政相关规定执行,未达到设置比例不增加笔试的,或因岗位核减、取消开考的考生,统一办理退费;考生自愿弃考不予退费。

岗位最终予以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规定改报时段重新填报其余招聘岗位,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考试报名费统一按流程退回。

(四)笔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考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1:6的,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按规定审批同意后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确需开考须按规定审批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大纲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及笔试成绩公布

根据招聘工作实际情况,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考场安排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笔试成绩按规定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比例需增加笔试的岗位,笔试后按前述方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超过设置的比例要求而无需笔试的,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按规定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实施

在发布面试公告之前,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面试入围人选提交的报名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序号1-35的面试成绩,由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折算合成;岗位序号36-44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仪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事业心和责任感、岗位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按100分制评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经上级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余岗位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不参加笔试的岗位,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

1.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参加笔试的岗位: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不参加笔试的岗位: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出现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情形,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2.考察方式及内容:考察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学校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会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进行递补。

(四)学校应通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结束后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办理出编。

(六)聘用人员到岗后,学校将根据办学发展及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坐班事宜。受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岗位调配及相关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348071,监督邮箱为gxzlgcsjyjjjcs@163.com。

(三)招聘联系人:姚老师、陆老师,0771-2348051,234815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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