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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委党史研究室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中共北海市委党史研究室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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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5 -2026/9/13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2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相关政策条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一)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

(二)在单位参保人员;

(三)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四)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五)已经从事过城镇公益性岗位满年限的;

(六)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对于隐瞒工商注册信息、有违法犯罪和其它不符合公益岗政策的,经核实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三、招聘岗位: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四、招聘人数:2名


五、工作内容:从事资料收集整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六、薪酬待遇:按照北海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2200元/月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


七、工作地点: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


八、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北海市和平路东二巷2号,中共北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秘书科,联系电话:2025679)或通过电子邮箱(bhsdsyjs@beihai.gov.cn)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同时将《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或发送至邮箱。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1.中共北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及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北海人才网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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