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广西-贺州市-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委员会员会社会工作部;中国共产党贺州市委员会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

招聘1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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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09:00-2026/8/31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9/1 -2026/9/5
笔试时间
2026/9/5 09:00-2026/9/5 11:00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充实新兴领域党务工作力量,不断提高贺州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

今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共12名。其中,市本级9名,钟山县3名。

(二)选聘职位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为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公开选聘,专职从事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主要职责是协助抓好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具体岗位由本级党委“两新”工委统筹安排,聘期内需服从本级党委“两新”工委岗位调配。

(三)聘期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聘期为3年。


二、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作风踏实。

3.工作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选聘资格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网上报名(2026年8月20日—8月31日)

符合选聘条件人员,在2026年8月20日09:00至8月31日18:00期间在“贺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下载《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1、2),如实、准确填写表格(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于2026年8月31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hzswsgbsk@gxj.gxhz.gov.cn。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2026年8月31日前)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09:00至8月31日18:00。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考试不收取报名人员费用。选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初审单位负责解释。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2026年9月1日—9月5日)

初审合格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的笔试准考证,由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直接发送至报考人员个人电子邮箱,请报考人员务必保证邮箱可正常接收邮件。笔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9月5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9月5日09:00—11:00,在贺州市设置考点,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公布(9月中旬前)

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发送至报考人员个人电子邮箱,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按照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贺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四)考察、资格复审与体检(9月中下旬)

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组织各用人单位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对应届毕业生或主要工作地、主要居住地不在贺州的人选,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盖章版的《2026年贺州市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另提供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后,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和培训上岗

(一)确定聘用人选和签订合同(9月下旬)

1.确定聘用人选。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根据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贺州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签订聘用合同。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后,本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最后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经考察、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二)上岗培训(9月下旬)

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由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负责统一组织上岗培训。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和《贺州市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暂行管理办法》(贺组通字〔2017〕74号),聘用到岗后按以下政策执行。

(一)比照当地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贺州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聘用在基层岗位的,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的,报考贺州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享受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岗位工作时间计算工龄。


七、管理和服务

本次选聘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组发〔2018〕20号)和《贺州市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暂行管理办法》(贺组通字〔2017〕74号)执行。

(一)选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管理考核由本级党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和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聘用期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户口关系原则上不变。

(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续聘期间的待遇不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聘用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鉴定材料。

(四)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为所聘用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条件。

(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职位在聘期第一年内有出缺情况的,可从同批次报考人员中,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录。

本简章由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与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三科联系,联系电话:0774—5133267,电子邮箱:hzswsgbsk@gxj.gxhz.gov.cn。通讯地址:贺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楼3楼327室(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66号),邮政编码:5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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