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高安乡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愿意履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义务,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制度、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续聘人员不受此限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证书或者符合政策规定定向招聘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核准可进一步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7.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竞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被司法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人员;(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乡政府防贫监测信息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防贫监测信息工作,以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熟悉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及多功能手机的使用方法,具备填写和报送电子文档材料能力;
2.乡政府食堂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食堂后勤膳食服务工作,以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乡政府征地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工作人员1名,男性,主要从事项目征地工作,以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兴宾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和录用程序
1.确定聘用人选:由高安乡人民政府根据审查、面试、体检等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2.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书》,合同为一年一签,期满视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六、应聘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1月12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
将《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扫描发到高安乡党建办邮箱:gaxzzb2021@163.com。
(2)实地报名: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工作日内携带该表及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党建工作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面试
我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高安乡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雷建兵,联系电话:0772-5322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