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来宾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是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有聘任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18周岁及以上。
(五)持有A1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大中型客车。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发布。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名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8:00--2026年3月13日18:00。
2.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A1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荣誉证书等相应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方式:有意愿者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直接送达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应仔细查看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9日8:00--2026年3月14日18:00
招聘单位依据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于2026年3月18日前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职位计划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超过2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预审人员参加笔试事宜。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实施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A1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现场验证后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3.面试成绩计算。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结构化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五)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若直接面试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若增加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的成绩按照5:5的权重计算,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市委编办备案,并分别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办理劳动保障和经费划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聘用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以上公告,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楼东前411室,邮箱:lbsfgwrsk@126.com,联系电话:0772-4278786,监督电话:0772-4278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