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来宾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来宾市国资委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公文处理、会务服务等有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
5.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与其他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纠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严惩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实地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来宾市国资委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发送至市国资委邮箱(lbsgz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或直接送到来宾市国资办公室(来宾市翠屏路399号金创中心大楼3楼307室)。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和公示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适岗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谈。采取面谈方式了解应聘者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谈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覃恒贵,联系电话:0772-4275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