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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洋科学院2026年度第一批与企业联合引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海洋科学院2026年度第一批与企业联合引才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13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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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2026/11/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与联合招聘企业实际工作需要,我院与企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海洋科学院(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是广西科学院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2年,经自治区党委编办批准挂牌成立。全院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点开展红树林保护与利用、珊瑚礁保护与恢复、海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腐蚀防护、近海动力过程、海洋药物制造、北部湾特色海洋生物资源保育、海水增养殖、水生动物医学技术、智慧渔场构建、海洋哺乳动物科学教育等领域的研究。拥有1个国家计量认证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新型研发机构、8个支撑平台、多个服务平台以及科研基地。(详情请登录http://www.gxmas.ac.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本次与企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岗位要求请见《广西海洋科学院2026年度第一批与企业联合引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且系取得博士学位后首次来(留)桂工作。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报名以前取得。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的专业目录。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待遇

本次招聘申请使用自治区人才专项编制,引进的人才先在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内人事关系保留在广西海洋科学院,薪酬待遇由企业商广西海洋科学院负责;服务期满,可选择留在企业工作或到广西海洋科学院工作,也可选择延期一次,继续服务企业不超过3年,由人才与企业双向选择。


五、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海洋科学院官网(www.gxmas.ac.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海洋科学院官网(www.gxmas.ac.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填写《广西海洋科学院2026年度与企业联合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相关应聘材料分类命名,压缩后一并打包以“岗位序号+岗位名称+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广西海洋科学院人事科邮箱:199015605@qq.com。

2.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院联合招聘企业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方式采取面谈的方式,具体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应聘人员作学术报告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法,应聘人员考核成绩达到70分以上可进入下一程序,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各岗位可定期分批考核,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对应聘人员进行审议,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是否符合岗位管理要求,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专业技能、业务能力、岗位实绩、岗位匹配度及就职意愿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考察不合格。

(六)体检

考核、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海洋科学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广西海洋科学院、企业与所引进人才签订三方人才聘用协议,约定人才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薪酬待遇、创新成果收益分配、管理考核、权利义务等事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

1.如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3.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4.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科研诚信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成立联合引才专项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0779-2055064,0771-2503946。

(三)广西海洋科学院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老师,0771-25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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