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2个岗位
根据《嘉鱼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嘉鱼县公安局现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体现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22名,21名男性(限嘉鱼户籍,基层所队),从事勤务工作;1名女性(限嘉鱼县潘家湾镇户籍),从事户籍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公安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保密意识强,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分配和安排;
3.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
4.具有能够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和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存在辅警回避关系的(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