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人才聚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赴武汉开展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共5人,涉及5个事业单位,共5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武汉大学站》(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5届、2026届毕业生为国内、国(境)外高校2025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委培生。
3.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