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3个岗位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武汉大学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专职管理人员和学生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聘。计划招聘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20名,学生辅导员不超过18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必须为中共党员,应聘专职管理人员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还需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四)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的,在校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兼职辅导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一般应为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3日24:00之前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whu.edu.cn),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提交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初试: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初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能力与价值观评估、个人品质与职业适应性测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