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5个岗位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培训、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包括嫦娥大道主院区和儿童医院两个部分,在职职工340人,其中高级职称40人,本科以上学历265人。编制床位数400余张,先后创建省级保健重点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市级保健重点专科6个;拥有磁共振、CT、彩超等先进大中型医疗设备160余台(套)。医学遗传与产前诊断、儿童及孕产妇急危重症救治、儿童保健、残疾儿童康复等业务能力在全市前列。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强化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核心医疗技术水平与学科竞争力,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区域内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及《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若干措施》(咸人才办发〔2022〕1号)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咸宁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满足三级妇幼保健院用人需求,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医疗队伍。
二、引进岗位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专业人才7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咸宁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报名:
1.现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