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人。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男性2人,女性2人。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6.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具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
教育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主要包括: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主要学生干部;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主要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助管、辅导员助理等。同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9.根据工作要求需定期在学生宿舍值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止至2026年1月8日17:00。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