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1人60个岗位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为积极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我校发展规划和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71个,其中管理岗位人员不超过36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超过35名,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聘。岗位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认同武汉大学文化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意识强。
3.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须为非定向就业;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部分岗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历(详见附件)。
4.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6日24时前通过武汉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whu.edu.cn),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初试。
3.初试:初试采取线上面试形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岗位能力测试。
4.岗位能力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岗位相关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等,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人员参加综合面试。
5.综合面试:学校招聘工作组通过一定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并确定拟录用人选。
6.考察、公示与录用: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公示,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名1个岗位。应聘岗位一经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定向就业应届生毕业生及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要求回避的岗位;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应聘人员应当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录用;未按期办理入职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招聘系统中需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彩照及各学习阶段证明材料,在国内获得学历学位者(包括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申请并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具有岗位相关从业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的,须上传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结果、准考证请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考核安排以及录用结果等相关后续信息将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网址:http://rsb.whu.edu.cn)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7.新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一个聘期后,学校将对所有人员进行考核,按一定比例选拔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考核优秀者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8.凡与武汉大学及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五、联系方式
人事部人才交流培训中心陆老师
电话:027-68761359邮箱:rcjlzx@whu.edu.cn
技术咨询:郑工
QQ:1254921714邮箱:zhengcheng@epxing.com
具体岗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因1月21日至2月26日期间学校管理人员轮休,如有报名问题咨询,可使用邮件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