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0人18个岗位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2人,其中教授137人,博士430余人。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平台资源丰富,现有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学科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依托各类平台,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聚集效应不断彰显。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家人才72人次。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引进的人才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应为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各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对于领军人才首聘服务期按协议聘期执行;对于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首聘服务期一般为8年;对于柔性人才引进按聘期3-5年(协议制工资)执行。
注:以上“领军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等人才类别见《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政策》。
二、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
人才待遇分为基础性待遇、激励性待遇和其他待遇。基础性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等;激励性待遇是达到相应引才标准而追加的安家费待遇;其他待遇是依据学校、黄石市相关政策可依规享受的待遇。
1.人才基础性待遇:
人才类别 |
人才基础性待遇 |
科研启动费(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 |
领军人才 |
薪酬待遇和科研条件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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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 |
1.安家费:60-80万元; 2.校聘教授待遇(专技4级); 3.提供公有住房一套(租金等根据《湖北理工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4.配偶安置。 |
理、工、医类20-30万元 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 |
拔尖人才 |
1.安家费:30-40万元; 2.校聘副教授待遇(专技7级); 3.提供公有住房一套(租金等根据《湖北理工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执行); 4.配偶安置。 |
理、工、医类10-15万元 人文社科类5-10万元 |
优秀人才 |
1.安家费:理、工、医类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 2.校聘副教授待遇(专技7级); 3.符合条件者可提供公有住房一套(租金等根据《湖北理工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执行)。(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实施) |
理工医类10万元 人文社科类5万元 |
柔性 引进 |
柔性引进指以合同、聘期管理的方式将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到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特殊人才可按聘期协议兑现待遇,安家费50万元起,执行年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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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才激励性待遇:
(1)满足杰出人才、拔尖人才条件,且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及以上教授)者,安家费追加10万元;满足杰出人才、拔尖人才条件,且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四级正高级工程师)者,安家费追加5万元。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或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满足各类人才条件的国(境)外人才博士阶段毕业学校为QS前100名的,安家费追加8万元;QS前101-200名的,安家费追加6万元;QS前201-300名的,安家费追加4万元;QS前301-500名的,安家费追加2万元。
(3)满足各类人才条件,且有博士后经历,安家费追加8万元。
(4)若引进人才为夫妻关系,且双方都达到优秀人才第一层次及以上,学校提供一套公有住房给夫妻双博士,并分别追加2万元的安家费。
(5)尚未入职我校的博士,若依托我校申报并成功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其引进待遇将根据既定人才分类标准予以兑现,并额外获得该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的50%作为追加奖励。
(6)入职我校后,三年内获批省级及以上国(境)外人才项目,安家费追加10万元。
(7)入职我校前获批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含国自/社科青年基金及以上项目,不包括面上项目中的一年期项目),若可办理项目单位变更及经费到校等手续,其人才引进待遇一事一议。
3.其他待遇
(1)引进(培养)人才依据其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符合《湖北理工学院人才成长工程计划》中“湖北理工学院青年人才托举行动计划”相应业绩条件的,可依照规定兑现相应的专项经费资助。
(2)入职后对署名有“湖北理工学院”(英文名:HubeiPolytechnicUniversity)名称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成果可按照《湖北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获取相应的科研奖励。
(3)除上述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省、市两级提供的人才项目资助及配套待遇。具体标准以当年度省、市发布的最新人才政策为准。
三、引进程序
四、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人事处:
张思诗联系电话:0714-6354262、18671436350;
E-mail:hblgrsc@hbpu.edu.cn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bpu.edu.cn/
2.教学院(部)联系方式见《湖北理工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