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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告
2026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30-2026/7/24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7/27 08:30-2026/7/27 17:30
笔试时间
2026/7/28 09:00-2026/7/28 10:30

为进一步拓宽教师补充渠道,优化教师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咸丰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编委同意,面向县外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

依据2026年6月29日发布的《咸丰县教育局关于有意愿到咸丰县初中学校任教的县外在职在编教师摸底登记报名的公告》,已完成摸底登记且初审合格的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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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精通学科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持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现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调动;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三)不能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按截至2026年8月31日计算);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与笔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718-6821203。

3.报名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原件装订成册,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2026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在职在编教师申请表(附件1原件);

(2)个人自荐材料(须本人签名原件);

(3)本人全日制学历、学位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带原件核实);

(4)个人当前征信报告(原件);

(5)进编文件、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等(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2原件);

(7)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登记照片两张,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8)非咸丰户籍人员提供配偶咸丰户籍或在咸工作佐证资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现场填报岗位意向,所选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未按要求选岗作自动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不得缺考,因特殊事由放弃的,应提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待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教师公开选调。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7月27日8:30—12:00、14:30—17:30,地点: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教育局三楼310室)。

(2)笔试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10:30,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二初级中学。

2.笔试内容:选调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按照选调岗位学科分别制卷。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4.笔试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1小时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到达考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不可凭电子证件(照片)、临时身份证明、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入场。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考试。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过时不再重宣。

(2)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强行离场或闹场的,交由考场办公室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考生若有疑问,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考生文具由考试机构提供,禁止携带其他物品或资料到座位,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草稿纸,否则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5)严禁考生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考生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给予其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6)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误填、错填、漏填等不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的,故意损毁试卷、草稿纸或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8)如发现考生在考试中,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替考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五年的处理。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草稿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收取。经楼层巡视员或流动监考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11)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草稿纸,防止被他人抄袭。


五、面试

选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以无学生试讲的方式进行,考生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一律用普通话作答,英语考生用英语与普通话相结合的方式)。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为应试者的实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复核后由报分员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六、总成绩计算及相关成绩公布

上述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折合前测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笔试、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折合前笔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四位“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咸丰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及时关注,自行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


七、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若所有成绩一致,则加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费用自理),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以医院出具结论为准。

需复检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电话通知,请体检对象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调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调入的,按选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实地访谈、查看材料、调阅档案等方式,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综合了解选调人员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调入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调入资格。

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调入的,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选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若所有成绩一致,则加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


九、公示和调动

考察完成后,及时按规定对拟选调人员在“咸丰县教育”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岗位,执行岗变薪变政策,并在一年内不参与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在咸丰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期间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对拟调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调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1.参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从事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2026年咸丰县公开选调县外教师申请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自行打印)

2.承诺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自行打印)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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