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及恩施市关于强化就业援助的政策精神,积极帮助本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湖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恩施市公益性岗位安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崔家坝镇人民政府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公益性岗位安置是政府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就业援助措施,其目的是通过政府开发岗位的方式,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过渡性、兜底性的就业岗位,帮助其实现就业增收、提升职业技能,并逐步融入劳动力市场。同时,通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能够有效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力量,提升政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解决基层“事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2名,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范围限定为具有恩施市崔家坝镇户籍或在崔家坝镇辖区内常住满6个月以上,且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下列群体: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享受低保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同一家庭户口内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
长期失业人员: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失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1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高等职业院校);
脱贫户及易地扶贫搬迁户:经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安置户家庭劳动力。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公益性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3.年龄要求:原则上男59周岁以下,女49周岁以下(具体可根据地方规定调整);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7.未从事有营业执照的经营活动(含股东),未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6.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且期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共3天,工作日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请根据实际招聘启动时间填写)
3.报名地点:崔家坝镇便民服务大厅108办公室。咨询电话:0718-8788366。
4.报名所需材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领取);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符合招聘对象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毕业证等);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户籍地或常住地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无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证明。
5.资格审查:报名时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时间:2026年7月27日。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7月28日,按照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可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
(五)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签,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待遇与管理
(一)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现行标准确定)。
2.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聘用管理
1.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2.日常管理: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
3.退出机制: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胜任工作的。
4.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将取消违纪应聘者的资格,并对违纪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恩施市崔家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报名咨询电话:0718-8788366
3.监督电话:0718-8712001(纪检监察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