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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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8:30-2026/9/11 17:30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胜任行政后勤辅助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并处于有效的失业登记状态,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1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409室(舞阳大道一巷21号,州政府大院内)。

(三)联系方式: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联系人:黄艳婷,联系电话:8221092(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2026年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手写签字纸质版一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查询截图)。


五、资格审核

由招考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恩施州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测评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依据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在恩施州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一般为三年。

(三)聘用后每年根据工作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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