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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潜江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7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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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08:30-2026/10/30 17:30

为充实和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经研究,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共5个计划;管理九级岗位职位共2个计划。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潜江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公务员职位选调范围为全市各地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选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公开选调(聘)职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档)次。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

5.报考人员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与选调(聘)单位干部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412室)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市纪委监委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1.《潜江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公务员职位须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文件(退役安置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公开招聘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备案登记表(人才引进、退役安置人员提供)等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经主管单位审核后加盖党委(党组)公章。

4.2018年及以后招录选调生由各地各单位出具在村工作两年的证明,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签字认定。

(四)资格审查

1.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同意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反馈审核不通过理由。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

3.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选调(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选调(聘)岗位计划。

四、考试

(一)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6年11月4日9:00至11月7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0728-6294338)联系解决。

(二)笔试

笔试考《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有专业测试的职位,按5:1的比例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重点测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情况详见《潜江市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进行专业测试人数达不到5: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测试,但最低比例不低于3:1。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按照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测试成绩的折算成绩之和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知识测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2。

(五)面试

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不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折算方式为:面试成绩×0.5;组织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折算方式为:面试成绩×0.4。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

五、考察

选调(聘)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选调人数在4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于12月中旬前完成。考察对象名单另行发布。

六、研究拟试用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试用人员。

七、公示

选调(聘)单位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八、试用与调动

对拟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录(聘)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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