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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劳务派遣教师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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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4 08:30-2026/9/10 17:30
面试时间
2026/9/12 08:30

为适应高中扩招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咸安区教育局批准,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劳务派遣教师共4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以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中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按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核、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50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3)报名材料:填写附件2《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5.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作为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及最低合格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中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3:1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5分;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为10分钟。

3.面试时间:2026年9月12日上午8:30开始

4.面试地点:咸宁市青龙山高级中学综合楼

5.面试报到要求:考生按照面试安排,于当天早上7:30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上午8:00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面试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入安检室,将随身物品放置在安检室,由引导员带领前往候考室,在候考室内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填写《面试顺序登记表》,交监督员保存。

(2)从1号考生开始,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各面试组考生依次进入候考室等待。

(3)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以百分制计分。

(4)考生面试后,在候分室等待工作人员告知面试分数,并签字确认,最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离开考室,到安检室认领个人物品后离开考点。

8.面试纪律

(1)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进行身份核对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迟到不得入场;考生进入备课室和考室一律不得带辅导资料。

(2)面试期间,考区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者,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不得与其他考生单独交谈,否则按违纪处理。

(4)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三)体检、考核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如相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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