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湖北-招警-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宜昌市-远安县-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

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 08:30-2026/9/15 18:00

根据远安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招聘人数。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名,报名具体要求见附件《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开展法院庭审保障、执行工作、机关安全保卫,以及法院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

4.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退役军人和具有公安、法院警务辅助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得聘用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公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在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2.现役军人;

13.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待遇及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远安县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相关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按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二)福利保障。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工会福利、健康体检、工作餐等相关待遇,统一配发制式工作服装和警务装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报考人员需本人到远安县人民法院608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咨询电话:0717-3817039)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军人证(如有);个人征信证明1份;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证明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相关资质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发布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初步拟定2026年9月下旬,地点在远安县人民法院8楼。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行为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面试成绩)。

2.体能测试

(1)按照面试通过人数1:3的比例参与体能测试,对于面试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1:3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项目及达标标准: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标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体能测试成绩)。

(四)体检

1.体能测试达标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考生还需进行涉毒检测。体检、涉毒检测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等不合格的,出现缺额可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征信、法院被执行人等情况,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出现缺额可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试达标的人员中由高至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1.公示。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及管理。公示结束后,由远安县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派遣到远安县人民法院工作。远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被聘用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3.后备人选库管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体能测试达标,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选库。当出现岗位空缺,一年内可在后备人选库中按照面试成绩(需体能测试达标)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五、注意事项

(一)相关招聘信息以远安县人民政府(https://www.yuanan.gov.cn/)、“远安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二)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未携带以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对不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招考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举报电话:0717-3812765。


附件

远安县司法局、远安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招录单位 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岗位条件及要求 备注
学历 专业 年龄
远安县司法局

远安县人民法院

警务辅助人员 3人 男性 大专及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不限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退役军人和具有公安、法院警务辅助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职位表.xls
湖北粉笔
湖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