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0人3个岗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储备适应新福建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和选调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福建省2026年度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计划从福建省内外〔不含国(境)外,下同〕部分高校(见附件1)福建生源2026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本科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400名(见附件2),其中:党政类355名、法院类25名、检察院类20名。
(二)计划从福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2026年全日制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拔一定数量选调生,不限生源地,名额不作指令性安排。
二、选调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新福建建设服务奉献。
(三)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五)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下同)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下同);研究生的本科学历,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入学取得的。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在2026年1月1日—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