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6个岗位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为闽侯县政府直属独资国有企业,成立于2020年8月28日,注册资本5亿元,集团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集团下辖9个全资子公司及1个参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人员需求状况,我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或调动的各类在职人员(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解聘证明)。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条件详见《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其他条件
(1)年龄计算以2025年12月8日为截止日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2月8日(不含)至2007年12月8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8日(不含)至2007年12月8日。
(2)工作经验计算方式: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5年12月8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12月8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
(4)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项资格认定证书必须在2025年12月8日前取得。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者,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相关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