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0个岗位
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我县教育事业,促进顺昌县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南平市第五届“人才活动月”和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5-2026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5〕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教师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顺昌县中学教师14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顺昌县第九届“人才·南平校园行”紧缺急需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2025届、2026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
6.2026届(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后在顺昌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的;⑤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