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8人13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48名,其中面向社会78人、面向退役军人70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莆田市公安局202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及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2)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依据。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面向社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3日至2007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面向退役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2月23日至2007年12月22日期间出生);
(四)高中(含中职)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为大专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具体以《岗位表》为准,相关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其中,高中(含中职)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信网上查到学籍信息或学校提供毕业证明(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证明),承诺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报考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证明;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