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各县(市、区)定向遴选机关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岗位及名额
01岗位:财政金融岗位,定向遴选1名;
02岗位:产业链相关工作岗位,定向遴选2名。
二
岗位要求
01岗位(财政金融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等专业背景,且具有县级财政、金融部门或乡镇财政所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02岗位(产业链相关工作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类、材料类、电气自动化类等专业背景,男性,且具有科技、发改、工信、招商引资、人才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三
遴选范围
各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
遴选资格条件
(一)符合定向遴选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般干部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级干部(含相应层次职务、职级,下同)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时间),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
4.近5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定向遴选
1.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
2.试用期、约定服务年限未满的。
3.提任科级领导职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不含跟班、借调、挂职时间)。
4.晋升职级未满3个月的。
5.公务员调任后在所调任机关(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9.按规定应予以任职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任职期限等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
五
遴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定向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定向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