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5人9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02
招聘计划
工作地址 |
人员类别 |
拟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福安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10 |
战斗员 |
福鼎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15 |
战斗员 |
霞浦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10 |
战斗员 |
古田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10 |
战斗员 |
屏南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3 |
战斗员、火场文书 |
寿宁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7 |
战斗员、火场文书、通信员 |
周宁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1 |
战斗员 |
柘荣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2 |
战斗员 |
东侨大队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7 |
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火场文书 |
合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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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遗传及慢性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无不良嗜好,无纹身染发;
年龄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有较高的自律意识,具有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意愿;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二)岗位条件
战斗员: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志愿投身消防救援一线执勤岗位。
火场文书、通讯员:符合以上基本条件,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好的文字处理、信息整理、计算机操作及沟通协调能力(有无人机操控员执照、摄影、摄像及影像素材后期处理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执勤车驾驶员:符合以上基本条件,需持有地方B2以上驾驶证,无重大交通违章处罚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征信异常,风险较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04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具体程序如下:(一)报名与资格审查;(二)体能测试;(三)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体检标准);(四)心理测试;(五)面试;(六)政治考核;(七)公示;(八)签订劳动合同;(九)入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