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三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现就招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集团资金管理部副经理1名。
(二)岗位任职资格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金融学、经济学专业或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中级及以上会计或经济类职称,具有五年及以上财务、资金、审计、税务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金融市场规则及资金监管要求,具备资金风险识别和合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筹融资管理、资金调度、财务核算、税务管理、担保资信业务等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能力,能高效对接内外部单位,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执行力强,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才网和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