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因工作需要,区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四)与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5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2026年1月20日17:00至2026年1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PTQC2024@126.com进行报名。并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上传,邮件命名:报名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扫描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5)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社保缴费明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四、考试办法(仅面试)
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共青团平潭综合实验区委员会。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一)根据招考岗位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到现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二)资格复审通过的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应聘者自理。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由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下,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区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工作。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将以公告、电话、短信或者邮箱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随时留意本次招考的指定网站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二)人员待遇参照实验区相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三)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0591-2316070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共青团平潭综合实验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区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2026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