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确保“片区联育”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厦门市火炬幼儿园决定招聘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要求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学历:本科及以上;
5.厦门市户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党务相关工作经验或幼儿教师资格证优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
7.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至招聘岗位录用合适人员后终止。
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如党员身份证明、学历、户籍证明、身份证等),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junes@qq.com,邮件主题请按“党务+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填写。
咨询电话
办公室:0592-5758987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10)
考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园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园所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党员身份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位)认定材料;
3.户籍证明;
4.身份证;
5.个人简历(一式三份)。
体检与考察
体检
参照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体(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
园所将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递补
报考者有如下情况的,由园所自行替补,并报湖里区委教育工委备案:
1.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
2.因故退出的;
3.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4.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的。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幼儿园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