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在应急救援和服务平和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力军、先锋队的作用,根据新形势、新常态下的消防救援队伍全面发展需要,平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战斗员(5名)
(1)男性,18周岁至24周岁,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特长(包含但不仅限于篮球、足球、游泳、中长跑、武术、音乐、演讲、舞蹈、摄影、摄像、烹饪等,曾获市级以上文体赛事奖项的优先录取并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等人员优先录取,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
(二)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自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
(三)招聘对象体检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无不良违法记录;
(五)部队退役、消防救援队伍退出者、具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证书等,及具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有运动特长(游泳、篮球、足球、长跑等)、技术专长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三、薪酬待遇
1、在培训和试用期间,月工资约24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收入6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入职后第二年按等级晋升增加级别工资;消防救援队伍、部队服役年限按上级要求规定套改计入工龄。
2、食宿标准参照执勤站标准,由单位负责。
3、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免费发放。
4、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