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的工作人员共计2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在近三年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于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