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30 -2026/2/6
因业务发展需要,仓山文投集团下属福州市仓山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员工。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外派区人社局劳务派遣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服务意识。退伍军人优先。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处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做好统计汇总
2.协助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接待劳动者投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协助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4.配合公司完成区人社局公共关系科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能干,爱岗敬业;
(五)善于学习,能够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六)报名人员已取得相关院校毕业证,学位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