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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汀州医院关于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福建省汀州医院关于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6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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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9 08:00-2026/11/13 17:00
笔试时间
2026/11/21

根据《长汀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汀卫健〔2022〕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报长汀县卫健局党组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安心卫生健康工作;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福建省汀州医院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招考范围限在“龙岩市”的,是指:(1)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2)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生;(3)龙岩市内、外高校的龙岩市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在1995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4.报考者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含)。

6.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招聘岗位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7.在职人员和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时应征得服务单位、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在附件2“报名表”相应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确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经申请最迟应于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

8.长汀县卫生健康系统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福建省汀州医院(长汀县大同镇南屏山大道3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林女士、杨女士。电话:0597-6818088。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如实填写《福建省汀州医院2026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

1.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毕业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材料等。

2.个人简历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

3.龙岩市生源户口在本市外的需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2.报考者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报名时需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

3.报考者应按规范格式填写简历栏,如实反映各阶段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间断,简历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报名之日。

4.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凡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5.报考者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通畅,以便考试准考证领取等考务信息通知,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结束后,人事科将报考者资料整理汇总,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考试对象。如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考生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2.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者自带答题工具。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题型及分值

(1)笔试内容:护理相关知识。

(2)笔试题型、分值(总分100分):填充题(20分)、是非题(20分)、单选题(30分)、多选题(10分)、简答题(20分)。

2.笔试合格线

合格线逢五逢十设置。切线规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下调至逢五逢十的分数即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恰好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3.笔试时间:11月21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操作考核

1.确定操作考核人选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操作考核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操作考核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考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操作考核人选。

2.操作考核项目:护理基本技能。

3.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

4.操作考核时间:11月22日(星期日)。

5.操作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操作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考试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格检查

(一)按考试总成绩(以合格线为基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高者、取得资格证等级高者、先取得资格证者、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时间长者、学历高者;如以上条件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达不到1:1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且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福建省汀州医院承担。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项目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或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取消体检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四)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五)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晓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聘用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计分值。

(二)经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对象不符合聘用要求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三)进入考察阶段前报考者要将本人学籍档案调入我县人才服务中心。在职报考者在考察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且无其他纠纷,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省汀州医院”或“汀州医院资讯”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聘用人选。

(二)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造成该招聘岗位缺额情形,按该岗位本次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前,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同一页面的空白处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卫健局备案。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与医院签订《福建省汀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合同期限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经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含进修、规培等时间)。服务期限未满离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管理,具体按照聘用合同、规培合同、进修合同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聘用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等予以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7-6800361,福建省汀州医院行风办电话:0597-6818018。


九、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健康长汀”、“福建省汀州医院”或“汀州医院资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考试通知、成绩及其他等有关招聘信息均将通过“福建省汀州医院”或“汀州医院资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联系电话:0597-6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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