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人8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辅警27名,具体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2026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体详见岗位表);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中,高中(含中职)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并提供学校提供毕业证明(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证明),承诺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报考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证明;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含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在校生、我市公安机关在职或离职未满1年的辅警
14.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以上(含“五险一金”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辅警统招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经本人签名的纸质材料,以及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毕业证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bafjzgk@163.com(报名表每一栏信息都必须填写)。邮件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考生须注明联系方式、互联网邮箱等,便于后续相关考试通知。
(三)注意事项。报名时,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必须在《报名表》个人简历栏中完整填写。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递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个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选名单以“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聘用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一)笔试
(1)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和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形式:采取闭卷考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45分钟。
(3)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通知将在“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4)成绩查询:后续将在“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人员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测对象: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体能测试必须携带身份证。
3.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怀孕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以外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方法: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采用考官评分制,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在本人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四)资格复审、体检
1.资格复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资格复审,根据每个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审人选;若同一个职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且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原则进入体检,不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则另加试确定人选。
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参加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体检
(1)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在县级以上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考察政审中发现不得报名情形之一,视为不合格。
(六)公示聘用
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岗位安排将综合考虑个人专业、兴趣特长及家庭情况等因素,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七)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并经政审等程序确定合格后予以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各环节考试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具体以“北岸公安”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等材料。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四)服从岗位调剂,根据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情况需要确定。
(五)本次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不得再次报考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
(六)分局督审大队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0594-5979799)。
(七)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