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46人90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的有关部署,厦门市教育系统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根据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学段与学科报考,不受“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限制。
(六)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列入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的足球岗位、中职学校的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入职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26届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