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9个岗位
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完全中学)创办于1993年,由初中校区、高中校区两部分组成。初中校区占地约28390平方米,呈现全新现代化优美校园;高中校区占地约114347平方米,坐落于美丽的海沧大道之上,秀美的大屏山郊野公园之畔,依山面海,环境幽雅,素有厦门市最美中学校园之誉。学校秉承“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遵循“德业兼修,师生共进”的办学理念,深化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特色化办学、科研型办学、多样化办学和国际化办学的发展定位。
根据2025-2026学年的岗位需求,结合本校实际,拟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职工,现将公开招聘需求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9人。
(一)
顶岗教师7人
1.招聘岗位:
(1)初中部4人:数学1人、地理1人、生物1人,英语1人;
(2)高中部3人:化学1人、生物1人、体育1人。
2.岗位性质:顶岗教师(本学期签订顶岗合同,如下学年被学校继续聘任者签订非在编合同)
(二)
非在编教职工2人
1.岗位:“医心结合”校医1人、生管教师1人。
2.岗位性质:全职,非在编合同制。
招聘条件
(一)
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二)
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岗位要求
1.对学生有耐心、爱心、责任心,富有亲和力;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医心结合”校医岗位要求
1.医学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持有有效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优先全科、内科或儿科),或有效《护士执业证书》;
3.熟练掌握学生常见病诊疗、传染病防控、外伤急救(如心肺复苏)技能,有学校卫生或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备以下心理健康相关资质之一:
(1)人社部二级/三级《心理咨询师》证,有相关实践或受训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