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街道村居后备力量建设,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储备,经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务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与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烈士遗属、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香花桥街道村务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6、本人和直系亲属在香花桥辖区内无“违建”现象,在香花桥街道征收补偿等重大项目中无干扰阻碍等行为;
7、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三、招聘名额
计划招录村务工作者4人(相关村、涉农居各1人),每人限报考1个工作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四、招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人员从笔试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及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通过笔试、面试得出总成绩,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录用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劳动合同签订前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如岗位出现人员空缺,在所有面试淘汰者中按自愿调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视情况进行调剂。
五、岗位待遇
(一)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当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无其他奖金福利),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