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2个岗位
为加强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五届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普陀区政府第五届外聘法律顾问选聘人数12名,其中:法学专家2名,执业律师10名。
二、工作范围
(一)研究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为决策制定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评估等工作;
(四)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起草、论证或提出法律意见;
(五)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的办理;
(八)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九)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民商法、政务公开领域从事教学和研究,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执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含5年)执业经历,具有政府法制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法务工作经历的,执业年限可适当放宽;
5、未在三个以上的本市市级机关担任外聘法律顾问;
6、区政府第四届外聘法律顾问参加报名选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组成的选聘小组。选聘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开展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