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3个岗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统筹协调解纷中心建设,扎实推进“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结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及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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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名额、报名条件
(一)岗位:人民调解员(退休年龄段)
1、名额:9名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62周岁(含)以下(即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已退休人员;
(3)大专(含)及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具有相关群众工作、法律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人户籍地、居住地均在上海市优先。
(二)岗位:人民调解员(就业年龄段)
1、名额:3名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40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文化;
(4)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协调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有法学背景、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财务人员
1、名额:1名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财会类专业;
(3)40周岁(含)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初级会计(含)及以上职称;
(5)具有两年以上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财务会计相关工作经验;
(6)有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行业从业经验者、熟悉或了解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专项审计要求优先;
(7)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良好的品行,以及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