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4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上海海关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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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招聘简章要求的条件;
(四)需参加2026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并达到全市平均成绩(需要考试的岗位计划已列入上海市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笔试时间预计2026年3-4月,本岗位考试组织一次,具体时间请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除外;
(五)未被党政机关或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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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布岗位招满即止。招聘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按以下目录打包发送,具体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学生证、在校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4.自本科以来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对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外语水平、科研工作水平等有要求的,报考该类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具体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和考试范围。
(三)部门推荐
部门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招聘工作方案,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面试。
报考要求具备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部门面试环节。部门面试合格后(合格分数为80分)由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
需参加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的岗位(岗位开考比例为1:5),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后,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5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直接进入校级面试。
(四)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
(五)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1:1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以社会人员身份应聘的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除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规范外,政治考察将同时重点考察拟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学校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学校网站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规定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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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发布岗位均为编制内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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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公告中各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要求代码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一般为高校自设专业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应聘人员可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