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规〔2023〕22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2025年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sh4th.com)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目向社会发布。
3.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医师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护理岗位需本科及以上。
4.应聘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含中医、口腔),须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护理人员须持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从事卫生相关专业工作。
5.除高级职称、全日制博士人员外,外省市户籍非应届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
7.工作年限说明:“最低工作年限两年”是指2023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三年”是指2022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五年”是指2020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最低工作年限十年”是指2015年12月及之前参加工作。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fphhr202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