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涵盖多个岗位,具体为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通信员、船艇操控员、水域救援员、战勤保障员、汽修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共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职责;
5.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共党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及其他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者。
岗位条件
1.战斗员: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18至26周岁男性(1999年4月-2008年4月出生),有部队服役、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1995年4月以后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男性(1995年4月-2008年4月出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3.通信员:大专及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男性(1995年4月-2008年4月出生);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等知识或经验、有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者优先。
4.船艇操控员: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18至38周岁男性(1987年4月-2008年4月出生);持有海事部门颁发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有3年及以上船长、轮机长工作经验或海船适任证书者优先。
5.水域救援员: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18至26周岁男性(1999年4月-2008年4月出生),有相关经历或本科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持游泳运动员等级证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